医疗安全是医疗质量的前提和最基本要求,没有医疗安全就没有医疗质量。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健康的关注也越来越密切。在此背景下,药品产业也在不断的壮大,但在产业壮大的同时药品监管更需进一步强化,其中基层药品监管尤为重要。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鸣皋镇干河村卫生室因销售过期药品被责令整改。
事情要从一次“较真”说起
据报道,今年10月,根据洛阳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安排,十三届伊川县委将首轮巡察焦点放在医疗、教育、社保等民生领域。为确保国家医疗政策在基层落实落细,县委第四巡察组在巡察县相关医疗机构的同时,对有关村级卫生室进行了延伸巡察。
11月10日,第四巡察组用了一整天时间对鸣皋镇各村卫生室进行抽查,返程时天色已晚。工作人员突然想起对照当天上午翻看镇卫生院限制用药目录,干河村卫生室处方中疑似存在限制药品,随即调转车头,又返回干河村卫生室。
“药品安全无小事,咱们得‘较较真’!”在干河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再次耐心细致地查药房、查处方、查清单。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对比,除发现销售非药品、超范围用药等问题外,还发现药架上销售过期药品。在取证后,现场要求对问题药品进行封存,禁止对外销售。
11月11日,巡察组向鸣皋镇卫生院下达了立行立改通知书,除责令干河村卫生室限期整改外,要求职能部门对全镇各村卫生室的常用基本药物、新农合、医保、医政、健康档案等业务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不放过每一个影响群众医疗安全的问题。
据了解,通过此次专项工作,鸣皋镇共整改村级健康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19个、限制用药问题18个、销售非药品问题9个。
“药关人命,人命关天”
药品不同于一般商品,还是提高公民健康水平和人口素质的必需品。而药品监管不仅是市场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有效保障。
基层医疗机构点多、线长、面广,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要搞好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监管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
此前,在国家药监局召开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工作推进会上,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景和表示,监管能力建设是关系药品监管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工作。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推动、亲自督促落实。
*要加强统筹协调,抓紧建立、有效运行药品安全协调机制,推动解决药品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
*要按照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扬优势的思路,将中央决策部署与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
*要抓好任务分工,明确目标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根据监管能力建设实际,研究设置药品安全考核指标。
*要坚持把监管能力建设与“十四五”药品安全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要抓好舆论宣传工作,持续围绕加强监管能力开展宣传解读,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药品监管工作的舆论氛围。